5月20日,新钢集团、湖南钢铁、方大钢铁三方就建立供应商“黑名单”共享制度达成共识,并发表联合声明。
声明全文如下:
新钢集团、湖南钢铁、方大钢铁关于建立供应商“黑名单”共享制度的联合声明
为推进诚信、安全、稳定的经营环境建设,加强供应商队伍管理,切实维护采购(含原燃料、资材备件)、物流、贸易等市场正常秩序。5月20日,新钢集团、湖南钢铁、方大钢铁经过深入交流磋商,就即日起建立和执行供应商“黑名单”共享制度达成一致意见,并联合发表声明:
一、各类供应商如因弄虚作假、违规违纪、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等原因,被新钢集团、湖南钢铁、方大钢铁其中任意一家查处,并纳入其供应商“黑名单”名录的,该供应商将同时纳入另外两家钢企供应商“黑名单”名录,实施禁入管理。
二、本声明中湖南钢铁包含湘潭钢铁、涟源钢铁、衡阳钢管等,方大钢铁包含方大特钢、方大九钢、方大萍钢等。
三、供应商“黑名单”确认,依照各家钢企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。
特此声明。
新钢集团 湖南钢铁 方大钢铁
2024年5月20日